甲方:
乙方:
经友好协商,双方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》和国家屋租赁的有关规定,双方就房屋租赁达成以下协议:
房屋概况的第一部分
第一条 甲方保证向乙方出租的房屋有完全所有权和使用权。
(房屋共有的,还应当增加:已经共有人同意的,应当附书面同意声明。如果是委托租赁,房屋所有人有人与受托人之间的委托协议)
第二条 房屋法律概况
1、房屋所有权证书登记人: ,身份证号码: ;
2、房屋所有权证号:
3、在房屋所有权证书上登记的房屋建筑面积: ;
第三条 出租房屋概况
房屋位于 市 区 街/路 住宅楼 单元 房间;房屋使用面积: ;房屋所有人使用的附属建筑和设施: ;第四条 租赁期限、用途
1、这所房子的租赁期为十年。从 。
2、乙方向甲方承诺,租赁房屋仅用于办公室。
3、租赁期满后,甲方有权收回租赁房屋,乙方应按时退还。
乙方要求续租的,必须在租赁期满前书面通知甲方,甲方同意后再签订租赁合同。
第五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
1、房子前五年的租金是 元(大写: 整)。(自 );未来五年的租金是 (大写: )。(自 )。
租金总额为 元(大写: 万 千 取 元)。
2、房屋租金支付方式如下:
乙方应在合同签订之日向甲方支付一年租金 元(大写: μ
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有效的收款凭证,并应乙方要求开具租赁费发票。
第六条 租赁期间的相关费用和税费
1、甲方应承担的费用:
租赁期间,房屋、土地等相关税费由甲方依法缴纳。甲方应承担政府有关部门未列出本合同但与房屋有关的费用。
2、乙方支付以下费用:
(1)乙方应按时支付自己的费用;
(二)甲方不得擅自增加乙方未明确规定本合同支付的费用。
第七条 房屋的修复和使用
1、在租赁期内,甲方应确保出租房屋的安全使用。甲方负责房屋及其设施的维护责任(乙方使用不当除外);
甲方应提前书面通知乙方进行维修;
乙方向甲方提出维修请求后,甲方应及时提供维修服务;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5天以上未维修的,乙方可自行维修,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。乙方提前支付的,有权向甲方追偿。
甲方有义务修复乙方的装修部分。
2、乙方应合理使用租赁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设施损坏的,乙方应立即负责维修或经济赔偿。
如乙方改变房屋内部结构、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,设计规模、范围、工艺、材料等方案必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。租赁期满或因乙方责任退还租金的,甲方有权选择以下权利之一:
(1)依附于房屋的装修归甲方所有。
(2)要求乙方恢复原状。
(3)向乙方收取恢复工程的实际费用。
第八条 房屋转让转租
1、租赁期间,甲方有权按照法定程序转让出租房屋。转让后,本合同将继续对新房主和乙方有效。
2、乙方未经甲方同意,不得转租、转租房屋。
3、甲方出售房屋,必须在 个月前书面通知乙方,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。
第九条 变更、终止和终止合同
1、双方可协商变更或终止本合同。
2、甲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,乙方有权终止合同:
(1)不能提供房屋或不符合约定条件的房屋,严重影响使用。
(2)甲方未履行房屋维修义务,严重影响使用。
3、乙方在租赁期间有下列行为之一的,甲方有权终止合同,收回租赁房屋:
(一)未经甲方书面同意,转租、转租房屋。
(2)未经甲方书面同意,拆迁改变房屋结构。
(3)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损坏租赁房屋未修复的。
(4)未经甲方书面同意,改变本合同约定的房屋租赁用途。
(五)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险品或者进行违法活动。
(6)乙方按约定缴纳的费用逾期未缴纳,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害的。
(7)拖欠租金超过个月。
4、乙方在租赁期满前继续租赁的,应当在租赁期满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。甲方在租赁期满后仍需出租的,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租赁权。
5、合同在租赁期满后自然终止。
6、合同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的,合同终止。
第十条 房屋交付收回验收
1、甲方应确保租赁房屋本身及其附属设施和设备能够正常使用。
2、双方在验收过程中共同参与,对装修、器具等硬件设施、设备有异议的,应当场提出。现场难以检测判断的,应当在 日内向对方索赔。
3、乙方应于房屋租赁期满后,将承租房屋及附属设施、设备交还甲方。
4、乙方应保持房屋、设施、设备的完好状态,不得保留物品或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。甲方有权处理未经同意保留的物品。
第十一条 甲方违约责任处理规定
1、甲方因不能提供本合同约定的房屋而终止合同的,乙方应支付本合同租金总额 %的违约金。甲方除按约定支付违约金外,还应赔偿超过违约金的损失。
2、如乙方要求甲方继续履行合同,甲方每逾期交付一天,每天向乙方支付每日租金 的两倍。甲方还应承担逾期交付给乙方造成的损失。
3、甲方应支付乙方费用或折扣租金,但乙方应提供有效凭证。
4、甲方违反本合同规定,提前收回房屋的,应按合同总租金 %向乙方支付违约金。如果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的损失,甲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。
5、甲方因房屋所有权缺陷或非法出租房屋而履行本合同的,甲方应赔偿乙方的损失。
第十二条 乙方违约责任
1、在租赁期间,如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,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收回房屋。乙方应按合同总租金的 %向甲方支付违约金。如果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的损失,乙方还应负责赔偿,直至全部损失得到弥补。
(一)未经甲方书面同意,将房屋转租、转借给他人;
(二)未经甲方书面同意,拆迁改变房屋结构或损坏房屋;
(3)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;
(4)拖欠租金超过个月的。
2、租赁期内,乙方逾期支付本合同约定的费用的,每逾期一天,按上述费用总额的 %支付甲方滞纳金。
3、在租赁期内,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退还租金的,乙方应按合同总租金 %的金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。如果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的损失,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。
4、乙方逾期支付租金的,每逾期一天,乙方应按日租金 倍支付滞纳金。
5、租赁期满后,乙方应按时归还房屋。乙方逾期归还的,应当每逾期一天向甲方支付原租金 倍的滞纳金。乙方还应承担逾期归还给甲方造成的损失。
第十三条 免责条件
1、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不能继续履行合同或造成的损失,不承担责任。
2、甲乙双方因国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租赁房屋而造成损失的,不承担责任。
3、因上述原因终止合同的,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租金,不足全月按天数计算,多退少补。
4、不可抗力是指不可预见、不可避免、不可克服的客观情况。
第十四条
本合同未尽事宜,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,可以制定补充条款。补充条款和附件是本合同的一部分,具有与本合同相同的法律效力。
第十五条 解决争议
本合同项下的争议由双方协商或申请调解;协商或调解不成的,双方有权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 ** 提 ** 讼。
第十六条 其他约定事项 。
附件:设施、设备清单
本设施清单是甲乙双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的附件。
甲方向乙方提供以下设施和设备:
一、燃气管道 [ ] 煤气罐 [ ]
二、暖气管道 [ ]
三、热水管道 [ ]
四、燃气热水器 [ ] 型号:
电热水器 [ ] 型号:
5.空调 [ ] 型号和数量:
六、家具 [ ] 型号和数量:
七、电器 [ ] 型号及数量:
八、水性能: 电性能: 燃气性能:
九、装修状况:
十、其他设施、设备:
第十七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者盖章后生效。
第十八条 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两份,甲乙双方各执一份。具有同等法律效力。
甲方:
身份证号码
电话: 电话:
地址: 地址:
邮政编码: 政编码:
签约日期: